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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临沂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水价
信息来源:实康水务 发布时间:2019-07-04 点击次数:5132

2015-12-30 16:35 来源:鲁网


 12月30日,临沂市物价局正式下发通知,为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过公开听证,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临沂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鲁网临沂12月30日讯(实习记者 公勋 通讯员 滕君)12月30日,临沂市物价局正式下发通知,为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过公开听证,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临沂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本市城区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月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立方米,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认定。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居民用户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按档计收,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44(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2.95元(基本水价1.90元、污水处理费0.70元、水资源费0.35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44—240(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90元(基本水价2.85元、污水处理费0.70元、水资源费0.35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6.75元(基本水价5.70元、污水处理费0.70元、水资源费0.35元)。

此外,从2017年1月1日起,居民用户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按档计收,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44(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20元(基本水价1.9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水资源费0.35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44—240(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15元(基本水价2.85元、污水处理费0.95元、水资源费0.35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7.00元(基本水价5.7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水资源费0.35元)。

临沂市物价局为缓解水价调整后对困难居民家庭带来的影响,决定对我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继续给予优惠,第一阶梯到户综合水价按2.65元/立方米执行,超出第一阶梯水量的部分不予以优惠,按照文件规定价格执行。

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及公益服务机构、宗教组织等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式水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到户综合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5元,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执行每立方米3.10元,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每立方米3.35元。